邹平县司法局: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7-3-6 15:23:50
平安山东新闻网3月6日讯(通讯员 杜军 ) 近年来,邹平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品牌化调解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018件,调处成功率达98.9%。
一、坚持“四个推进”,全面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
推进调解组织体系网络化。2011年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三调联动、多调对接”模式在全省推广应用。加强道路交通、诉前调解、婚姻家庭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增强调解工作实效。实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矛盾调处网络,以村居(社区)为单元格,专业调解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截至目前,共建立县级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1个、专门调解办公室3个、镇(街道)调委会16个、村居(社区)调委会1000个。推进调解手段运用优先化。执法部门最大限度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明确了各单位调解岗位、调解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保证了调解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推进调解衔接机制科学化。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处“四位一体”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档案和文书格式,开展“先进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充分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狠抓“四个强化”,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服务效能
强化法治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强化品牌调解体系建设。先后培育了“守德调解室”、焦桥镇“夕阳红调解队”、九户镇“清河和事佬”、孙镇“流动调解庭”等一批特色调解品牌,有效提升了调解公信力。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筑牢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强化律师参与。深化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鼓励、引导、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截至目前,全县858个行政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三、打造“三个平台”,引导矛盾纠纷分类化解
搭建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台。整合调解资源,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配合联动机制,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化平台。运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管理平台”等系统,加强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社会稳定动态预警、矛盾纠纷调处督办,打造“矛盾网上查询、事态网上掌控、数据网上分析”的工作新模式。建立矛盾纠纷远程调解平台。利用县、镇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发挥网络信息中心作用,建立了矛盾纠纷动态排查调处视频网络平台,安排调解专家在线远程参与镇(街道)、村居疑难复杂纠纷调解。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