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法”同心共筑调解梦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7-3-10 15:48:27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下行的影响,经济体系变革,利益格局调整,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多,矛盾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突发性特征日趋明显。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政法工作者,在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我深刻体会到人民调解在社会稳定工作中强有力的功效。与街道调委会冯主任已经共事两年有余,冯主任对调解事业的热忱和在调解工作中的方法技巧都让我深感佩服。冯主任经常说“兵分两路,内外同心,合力调解”。我想这应该是冯主任工作25年,参与不计其数调解案件的思想精髓吧。
正所谓“兵分两路,内外同心,合力调解”讲的是,一要抓好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专职人民调解的内部力量。即把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法律思维强、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并通过聘请专业律师、开设法律讲堂、外出培训等形式,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准,同时,通过专职调解员个案补贴、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等激励竞争机制,调动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将人民调解组织的内部力量发挥到极致。二要抓好人民陪调员队伍建设,广泛汇聚人民陪调员的外部舆论力量。即在配备2-3名专职调解员的基础上,通过自我推荐、群众推荐、组织选聘相结合的方式,选聘在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代表、老模范等“五老”对象担任人民陪调员,参与联合化解社会矛盾,充分运用道德、伦理、习俗等多种力量调解关系,拓展群众纠纷化解途径,提高矛盾调处工作效能,让人民陪调员的外部力量发挥最大化效用。在“两分法”调解模式的辐射下,统筹内外,心系多方,调解期限大大缩短,案件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最近刚调解的一起婆婆(丁某)与儿媳(张某)之间复杂的遗产继承和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件。2010年2月,东营市垦利区兴隆街道黄店村邵某(丁某之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女,一家人生活和睦。2015年10月的一天,邵某在给父母送东西回家的路上意外坠落桥下身亡,邵某生前名下在垦利区有一处房产,另有5万元的保险金和60余万元的银行存款。丧子之后的公婆不是善始善终处理好儿子的后事,而是想方设法谋取儿子儿媳的财产和两个孙女的抚养权。随后,张某带着两个女儿回到了其娘家居住,而邵某遗产所有的手续都在张某手上。邵某父母坚持认为张某是自己想独吞儿子的遗产并剥夺孩子的抚养权,且回娘家居住事先未通知他们,双方关系日益恶化,矛盾愈加激化。
2015年12月6日,邵某父母为争夺儿子遗产和孙女的抚养权,纠集自己的亲戚二十余人到儿媳妇娘家楼门口外进行谩骂、挑衅,张某娘家人也毫不示弱,两家在楼下展开了对峙,剑拔弩张,兴隆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得到这一消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安抚双方、了解案情并通知两家当事人明天都到街道调解室来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件事情。
兴隆街道调委会受理此案后,街道办调委会冯主任与专职人民调解员立马开会研究,了解到该案矛盾焦点主要是死者父母担心儿媳独吞财产和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改嫁他人后,认为不仅自己养老没有着落,自己的两个孙女也见不到面了,其行为让他们失去了最后的寄托和希望。当天晚上,调委会工作人员联系了当事人双方所在地的村两委和左邻右舍进行了调查取证,所有参与取证人员在证据材料上都进行了签印,做到证据确凿,同时,为妥善化解该案,兴隆街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对该案可能引起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
基于调解前查明的基本事实,街道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对当事人分别进行谈话了解诉求。考虑到矛盾容易激化,冯主任及专职人民调解员提前到访了双方所在社区的威望高的老党员、老村干部还有素有“社区调解小能手”之称的老模范,并邀请他们一起出席调解会现场。此外,街道调委会还选派了部分双方亲友团、公检法中的部分政法力量作为人民陪调员共同参与到此次调解案件中来。通过街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各界的人民陪调员向双方认真分析两被告在本案中可能得到财产,及其在纠纷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在数次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接受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使案件圆满结束。
在我看来,调解案件有大有小,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兵分两路,内外同心,合力调解”这样的调解思路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调员这内外两种力量的强大合力,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通过此次案件的调解,我发现调解结案后的回访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促使双方打开心结,回归正常生活,我们还总结了回访工作“四要求”即:一是讲究实效。要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回访,讲求实效,不走过场。二是回访及时。调委会要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适当时间内派员进行回访,以便及早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减少工作中因失误影响协议的履行。三是注重侧重点。对那些比较复杂、疑难的纠纷,或者协议的履行有一定难度的纠纷,或者当事人思想情绪尚不稳定、容易出现反复的纠纷,要列为重点回访的对象,坚持适时回访、重点回访。四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当事人思想出现反复,或者有些问题尚未落实的,或是未能完全履行协议的,调解员都应当及早发现,加强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针对不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解决。
基层是磨练自己意志的广阔舞台,基层是增长才干的火热熔炉,基层是锻炼自己品质的最好课堂。基层的调解之路是艰辛而漫长的。许许多多的人民调解员一干就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长,没人能说得清楚他们究竟走过多少坎坷、尝过多少苦辣酸甜。但是基层调解之路又是美丽而可爱的,在这条路上,我们随处可以看见他们洒下的滴滴汗水。可也正是在这条路上,用汗水浇灌出来的花开得格外美,分外香,生命力更强。耳闻目睹一个个调解故事,我为自己成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一员而自豪。在国家经济建设中,我们不能成为挺立船头的弄潮儿;在人生旅途上,我们也无法写下丰功伟绩。可是,有幸从事这为人民服务的调解工作,为祖国的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能得到几千居民的信赖和爱戴,我觉得这就是很有意义的人生。(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 冯树忠 付希红)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