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法院“三部曲” 倾力打造青少年普法教育品牌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7-3-20 16:06:55
平安山东新闻网3月20日讯 近年来,开发区法院把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立足审判职能,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坐下来等方式,不断深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走出去,开展“法制文明”进校园。通过委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官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中、小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校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以真实的案例为素材,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巧妙讲解青少年易发的犯罪类型和经验教训,介绍运用法律知识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引导教育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去年以来,我院共委派4名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进入到全区8所中小学,举办法制讲座2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请进来,体验“公正司法”在身边。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小记者走进法院”等活动,邀请学生代表、家长、老师来院参观,全方位多角度介绍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日常工作,让青少年近距离了解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同时,开展“模拟法庭”让青少年走进法庭旁听,零距离接触法庭,亲身体验庭审。截至目前约500多名师生身临其境地体验了法院审判工作,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法律的尊严。
三、坐下来,推行“圆桌审判”新模式。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新模式,专门建成 “圆桌法庭”,将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安排围坐在一张圆桌旁,以“圆桌审判”方式拉近距离,营造比较宽松的庭审氛围,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与抵触心理,使庭审与庭后矫治教育实现无缝对接。自启用“圆桌审判”模式以来,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余件40余人,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认罪悔罪情况,依照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对其中15人依法适用缓刑,最大程度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更好地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法官的爱心。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