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平度法院:酷暑攻坚月,执行不停歇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7-7-26 10:07:15
平安山东新闻网7月26日讯(通讯员 李阿欣 吴俊洁 ) 日前,平度法院“夏雨”集中执行活动在酷暑下持续发力,在前期集中执行取得良好战果的基础上,执行干警乘胜追击,再次开展凌晨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向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被执行人发起“围追堵截”。本次凌晨执行行动共拘传14人,拘留7人,执结6个,和解4个,执结标的17.82万元,扣押车辆3辆。
案例一 辛某与刘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0年11月,辛某驾驶三轮车与驾驶摩托车的刘某在路口相撞,致刘某九级伤残。经鉴定,辛某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辛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4万余元。后刘某一直不履行义务,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执行过程中,刘某家门紧闭,执行干警爬墙进入刘某家中,只有刘某未成年的孩子在家。搜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在辛某卧室内发现现金10300元和银行卡5张,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全程记录。后执行干警将传票留给辛某家人,并让其转告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
案例二 高密市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郭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郭某因欠高密市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郭某偿还原告货款18000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邮寄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甚至上门送达,张贴传票,郭某均予以无视,拒不到庭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经过网络司法查控发现郭某名下有辆车,但郭某推说自己目前无任何财产,且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沟通施压后,仍采取手机关机,锁门等方式企图规避执行。本次执行行动中,经提前调查摸底,终于将郭某拘传至法庭,并依法扣押其名下车辆,到庭后,郭某仍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案例三 许某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许某于2012年春购买刘某猪饲料后欠饲料款迟迟未还,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许某偿还刘某80099元。后许某称对法院判决有异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沟通,释法说理,许某最终认可了法院的判决。但仍推脱说现在家里没钱,无法还钱,且多次传唤不到庭。考虑到许某经营着养兔子、孔雀的产业,且规模较大,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将其纳入此次凌晨行动范围。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终于将许某堵在家中,许某仍态度敷衍,称自己没钱,不配合法院工作。后经执行干警的搜查,发现许某藏匿起来的轿车一辆,遂依法扣押了许某的轿车,并将许某拘传至法庭, 许某到庭后,慑于执行威慑,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本案顺利执结。
案例四 青岛平和担保有限公司与郑某保证合同纠纷案
青岛平和担保有限公司与郑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郑某偿还青岛平和担保有限公司71290元。判决生效后,郑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郑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传唤其到庭,郑某一直向执行法官保证会与申请执行人和解,但却迟迟不行动。执行法官多次向其施压,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郑某一直推脱其养鸭效益不好,无法还钱。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发现郑某养鸭规模较大,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找到郑某家门,依法将其拘传至法庭,由于郑某仍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