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济南市房管局发布《关于修订〈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导则》),对老楼加装电梯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修订之后,老楼加装电梯申请过程中增加了项目报备环节,百姓正式跑手续前,区牵头单位提前介入把关;另外还增加免费施工图审环节。消防细节等也更加细化。
在此前的老楼加装电梯过程中,有小区设计图纸已经出来了,但是去审批却因为不符合政策而被退回或者要求重做,而修订的导则中,增加了“增设电梯项目报备”这一环节,解决了这个问题。
新导则中规定,在本单元业主就增设电梯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全部签订书面协议后,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申请项目备案。各区牵头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备手续时,应同时向规划部门征求对增设电梯初步设计方案的初审意见。
即在老楼加装电梯的前期阶段,区牵头部门就要提前介入和把关。这一把关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对电梯项目是否符合济南政策予以前期把关;二是区牵头部门还要帮业主向规划部门对初步方案进行前期咨询,跟规划审批部门对接,就初步方案进行前期沟通。
据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备案手续办理部门是各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此外,新导则还增加了施工图审,即“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由政府购买服务,免费给老百姓图审,确保电梯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
新的《导则》增加了加装电梯前对原楼房健康情况的审查环节。电梯设计前,应事先收集原楼房的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
《导则》中表示:调查时,应根据原楼房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维护和安全状况以及地基变形情况,从安全性能、抗震性能、地基变形三个方面分析增设电梯的可行性。(魏新丽 王杰)(完)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