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主席王随莲,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王随莲与张甲天共同为山东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纳入山东高院特邀调解组织揭牌,并为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并就山东高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征求意见稿)》与民营企业家交流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王随莲强调,山东工商联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实施“搭桥铺路工程”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与法院系统的联系沟通合作,共同推动解决好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张甲天指出,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无论是自然人还是社团法人,权利都是平等的,实现权利的方法、途径也是平等的,必须依法平等保护。全省法院要坚持谦抑审慎的原则,在行使公权力时,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公正,慎重采取刑罚和强制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人民法院工作各环节中真正贯彻落实保护促进各种经济体健康发展的基本原则,发挥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职能作用,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落实好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纠纷协商、调解中,使更多案件在诉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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