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了谁?从创建之初,山东便给出答案——人民群众。近年来,山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推进文明城市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创建为民。在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我省参评城市平均95.76%以上的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表示满意,高出全国平均值0.7个百分点。
城市管理,就是解决民生痛点。我省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政务热线、市民论坛、“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活动等形式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整改。另一方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大力实施流程再造,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和精度。全省组织实施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等,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下大力补齐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城市“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使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真正成为利民惠民的过程。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群人带动一座城。我省文明城市创建已经从党委政府主导发展到社会各界共管。在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下,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创城”,为了共同的梦想众志成城。目前,全省各地有几百万志愿者活跃在基层,成立了省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及17支志愿服务专业队,整合各类阵地资源形成“15分钟服务圈”,全省县级文明实践中心建成率100%,镇级文明实践所建成率98.1%,村级文明实践站建成率79.6%,29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全国试点,总数居全国第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山东始终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各地普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步行道,将传统文化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广大社区、农村普遍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涌现出5980名“山东好人”、992名“中国好人”,384名全省道德模范、17名全国道德模范……
我省还注重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公共政策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将软性约束上升到法规政策层面。省委、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我省发布《新时代山东省公民道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通过人大立法颁布实施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他城市均进入立法程序。
文明创建离不开乡村。经过长期实践,我省逐步实现文明城市全域创建从城区独立创建发展到城乡一体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互联互动,推动形成东部领跑、中部提升、西部争创的文明城市群。目前,山东省1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9个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7个成为提名城市,全部挂上“国字号”,6个县级市获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13个县市跻身提名城市,文明城市全域创建格局已经形成。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