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坚持个人自愿参加,实行市场化运营,属于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政策优惠支持。主要是在个人养老金的缴费、投资、领取等环节上,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二是投资产品多样。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在规定的投资产品中自主选择。三是服务管理便捷。对于个人养老金的运行情况,参加人可通过官方平台进行直观了解和掌握。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张晓巍介绍,山东省这项工作启动以来,省市两级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提高群众认知度和参与度。青岛市人社部门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宣传推进个人养老金工作;东营市打造“规划现在、享受未来”的个人养老金服务品牌。
下一步,山东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稳步推进个人养老金试点,在政策宣传、优化服务、经验探索上持续用力,为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奠定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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