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为全方位推动无棣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无棣县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自规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审计局、县国资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计组、测绘组、资产认定移交组,全力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核查盘点和资产清理。对部分权属不清、资产不明、管理交叉的烈士纪念设施,全部进行了理顺和明确。期间,领导小组向县常委会专题汇报1次,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2次,召开协调推进会议4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权属划定和责任明确。高位推动和强化统筹的双重推动为范围划定和设施保护顺畅落地奠定了基础。
二是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和范围划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推进。领导小组作为设施划定和范围保护统筹协调机构,主动作为,靠前指挥,及时打通工作中的“中梗阻”,确保了烈士纪念设施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在划定范围期间,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亲临一线调研和指导,尤其是在烈士墓和民用墓边界、土地权属和耕地保护等繁杂问题处理时,领导小组作用凸显,在稳慎处理的同时,结合当前政策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处置,实现了政府、单位、个人和社会多方满意的局面。为解决土地权属不清、归属存疑的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县财政出资500余万元,对涉及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等边邻进行土地征用、资产划转等财政补贴,确保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的顺利开展。
三是造册建档,明确产权。针对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统筹困难的实际情况,领导小组在地籍保护范围划定后,及时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相关单位“三定”方案职责权限,切实把握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和此次烈士纪念设施自查自纠整改的“窗口期”,及时对陵园内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周边设施使用和权属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本着一房一档登记造册、建档立宗、厘清家底,保证登记情况实事求是、坐标清晰、数据真实。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分批分类、有序推进”的原则,将全县烈士纪念设施权属登记管理划分为“变更权证、登记备案”两种类型,由领导小组协调县自规局、财政局(县国资中心)等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民政部门进行变更完善相关权证后,进行权属备案或变更不动产登记。截止目前,登记造册烈士墓438座,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证全部办理完毕,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的不动产证也全部完成变更登记。
四是建规立制,固实重效。烈士陵园和其他纪念设施移交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后,立即着手完善了4个管理制度和4项服务措施,构建起了系统完备、贯通协调的长效机制。同时本着鲜明的新时代红色文化印记与陵园的历史环境和谐相融的原则,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对陵园和相关纪念设施进行提质改造。今年以来,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50万元,为陵园和全部的纪念设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配备了消防器材,铺设了草坪和甬道,保证了陵园的美观庄严和肃穆。人员配备方面,在陵园原有6个事业编制的基础上,又申请了3个公益性岗位进行了全面充实,做到了“有钱干事、有人办事、有房议事”,确保了陵园设施各项功能的正常发挥。
[经验启示]一是政府主导是关键,部门配合是基础。无棣县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工作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主导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只有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才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本次陵园范围划定和资产移交工作中,县政府高度重视,牵头组织实施,明确权责清单,充分发挥政府在权属认定、责任划分的主导作用,形成了推动范围划定和资产移交的强大合力。在部门联动方面,政府积极协调沟通,对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实行现场办公的形式及时解决,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
二是财政投入是保障,产权移交是重点。在无棣县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工作中,统筹政策资金和财政资金投入,是做好地籍划定、资产归属和边邻补助的重要保障。范围划定期间,县财政投入500万元进行边邻补贴和置换,平衡了部分边邻的利益诉求,做到了各项工作开展期间的社会稳定,为顺利移交奠定了基础。在整个划定保护范围工作过程中,最终目的就是理顺体制实现产权顺利移交。无棣县在整个工作过程中,积极引入第三方对相关资产进行审计盘点,既保证了产权移交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又加强了对移交过程的有效监管,保护了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是地籍坐标是根本,法规政策是依据。清晰的地籍坐标是保证烈士纪念设施顺利移交的根本,没有明确的范围划定,土地权属、资产登记、产权移交工作都无从谈起。无棣县严格按照《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确定陵园地籍坐标和保护范围,明确了土地权属和保护红线,为合理界定边邻界限和资产权属提供了保障。在划定范围和产权移交工作中,《英雄烈士纪念保护法》和《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尤其是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上,依法办事、依规处置,避免了矛盾纠纷和边邻冲突。(樊志臣
王明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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