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假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分类、成因及对策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5-1-4 9:39:14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剧增,机动车假牌假证违法行为日趋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加速了报废车、盗抢车、套牌车等违法机动车的出现,造成了交通公平的失衡,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对机动车假牌假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治理,已成为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笔者结合多年交通管理工作经验,浅析假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分类、成因及对策。
一、假牌假证的分类
(一)假号牌。使用假号牌的车辆类型:一是来历不明的车辆、老旧车型、报废、拼装、盗抢及走私车辆;二是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拍摄而悬挂假号牌或挪用号牌的小型车。三是号牌丢失或被盗,图方便去购买使用伪造的号牌。这些车辆基本上没有行驶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行驶证。
(二)假行驶证。使用假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一是新车。车辆本身有合法的行驶证,伪造行驶证、使用套牌或假牌的目的是应付检查;二是来历不明或报废、拼装、盗抢的车辆。这种车没有合法的行驶证,假行驶证一般套用有正常手续的同类型车辆信息;三是“小吨大标”车。用假行驶证主要是为了少缴过路、过桥费。
(三)假年检章。使用假年检章的车辆类型:一是老旧或接近报废的车辆;二是违法未处理被锁定无法年检的车辆;三是长期在本地行驶的外籍车辆;四是为了逃避各种费用的车辆。
(四)假驾驶证。使用假驾驶证的情况为:一是逃避记分累计;二是未取得驾驶证;三是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
二、假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成因
(一)利润空间大。一方面通过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正规机动车牌证,不仅时间较长,手续复杂,而且还要交纳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花费较大。利益权衡下,选择购买假牌假证更加省时省钱;另一方面从事贩卖制作假牌假证可以从中得到较大的利润,粗略估计制作机动车假牌假证的价格200-600元不等,而其制作成本只有几元钱,可见,违法人员从中获得的收益之高。
(二)市场空间大。机动车驾驶证、车辆牌照,车牌证办理周期长,手续杂、收费高、要求严,从客观上形成了对假牌假证的“市场”需求。而且,获得一个假牌假证所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明显低于正规渠道,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可能去核实路面上每一辆车的详细情况。更重要的是,假牌假证可以为某种不法利益提供一些便利,或违法运送货物,或擅自载客拉客,甚至帮助违法行为人掩饰其违法犯罪行为。
(三)逃避交警部门的处罚和监管。使用假牌假证,在机动车出现交通肇事违法后逃避责任,转嫁责任,逃避处罚。有的大货车司机备有多个行驶证,采用假证“小吨大标”,逃超载处罚,或“大吨小标”逃避路桥费,真的行驶证则在车辆年检时才启用。
(四)运动式打击方式给制售假牌假证者以可乘之机。警方打击假牌假证违法行为往往采取专项行动方式,不系统、不深入,追求表面的轰轰烈烈,忽视了对重要犯罪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而制售假牌假证者往往也摸透了这些规律,一有风吹草动立即收手,导致打击效果不大,容易死灰复燃。
(五)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缺乏。城区主次干道共有80多个交叉路口,只有39个路口装有红绿灯,22个路口装有“电子警察”,一些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口,只安装了红绿灯,缺少“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六)交通警力日显不足。招远交警大队现有在职在岗交通民警107人,平均年龄为46.1岁,一线执勤民警的平均年龄为44.3岁。随着道路通行里程和车辆、驾驶员数量的不断增加,交通管理任务日趋繁重,尤其是城市道路不断扩张,受警力所限,大队只能担负主要道路和路口的管控任务,失控路段达到18条,失控主要路口达10余处,每逢节假日、重大活动,警力更显“捉襟见肘”。交警人数、年龄结构及健康状态,与日益严峻的交通管理形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查处假牌假证违法行为的对策
(一)加强业务培训,增强识别假牌、套牌车的能力。通过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组织民警系统地学习有关查辑机动车涉牌业务技能,学习有关识别假牌、套牌车方面的知识,充分认识机动车牌证式样及特征,掌握假牌及嫌疑车辆的识别与查辑方法等,切实提高路面执勤民警识别假牌、套牌车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路面管控,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把警力最大限度的摆在路面上,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作到手勤、眼勤、腿勤,充分利用执勤交警和电子监控等高科技设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标准,对驾驶证进行观察、对比,重点检查驾驶证式样及常识、驾驶证与驾驶员身份证、纸质及防伪膜、字体、印章及驾驶证相片。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假牌、套牌嫌疑车及时查扣或通知路面执勤民警予以查扣,坚决不让任何一台假牌、套牌车蒙混过关。交警作为主力军,应与刑侦、治安、派出所密切配合,多警联动,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高压态势。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加强对涉牌违法危害的宣传,通过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平台设立曝光台对涉牌违法现象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涉牌违法现象是种公害的氛围,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二是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展板、宣传光盘、微博等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宣传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危害,以及这种行为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抵制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这一违法行的自觉性。
(四)强化科技手段,提高民警查纠效率。交警部门应对历年来有关路面执法或交通事故处理中发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涉嫌使用伪造、变造、套用机动车牌证的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出一批涉牌涉证重点车辆,并及时录入“交警队信息平台”和“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建立查缉数据库,方便路面民警查询比对。对查扣的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排查,对无法排除嫌疑又无法确认真实车主的车辆,通过车辆零部件等标示的生产编号、出厂日期等信息核查车辆识别代号,查实其原始档案记录后上报支队备案,有效提高路面查缉的针对性。
(五)把握重点环节,提高打击的精确度。交警部门应树立“纠违必查疑、查疑必彻底”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标准,发现有使用假牌假证、挪用或者套用牌证的,立即依法予以查扣;发现号牌有污损、遮挡、不按规定安装等情形的,予以处罚并责令车主更换或纠正。同时,可以抽调民警组成整治小分队,在重点时段,深入到重点区域、路段,采取路面查、网上调、设卡堵等方法,适时出击、灵活整治,稳、准、狠地严查严处假牌、套牌交通违法行为。
(六)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工作积极性。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假牌、套牌车,同时建立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让假牌、套牌车辆真正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同时,对查处假牌、套牌车方面工作突出的民警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调动广大民警查处假牌、套牌车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杜春义 张国忠 作者单位:招远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 王达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