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司法理念 严格公正司法 不断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5-1-21 9:36:25
更新司法理念 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作者:王圣礼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越来越强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应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提出了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明确要求。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处于执法办案第一线,必须忠诚履行职责,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改进执法方式,提升司法水平
切实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升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水平,是赢得人民群众信任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核心环节。
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检察实践离不开先进司法理念的指引。面对新形势,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更加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依法治国整体布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不断强化重人权、重保护、重救济的权利观念,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保障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论辩护权、申诉权等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和制度保障。要不断强化重程序、重证据、重监督的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程序公正观念,把程序公正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任意性执法,切实强化证据规则、依法举证、证据合法性审查意识,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制度,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有效防范冤假错案。要不断强化重主体、重文明、重公开的诉讼民主意识,尊重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自觉文明执法,重视诉讼公开,大力推进诉讼民主化进程。
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是提高司法公信的基础,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内在要求。在当前民众的权利意识、法治观念高度觉醒的新时期,面对更加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执法新形势,检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作来抓,通过不断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管理等有效措施,逐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通过强化培训,让每一名检察人员对自己从事的执法活动程序、工作要求都能了如指掌,熟练运用,真正做到按程序执法、依规则办案。要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集中管理、流程监控、明晰权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规范执法要求做到全员、全程覆盖。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主体建设,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落实办案安全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加大检务督察、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排除隐患。要坚决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促使办案人员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
严守检察权的边界,切实践行客观公正义务。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明确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力的同时,也对这些权力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要深刻领会“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法治精髓,牢固树立权限观念,强化自我约束,做到既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能严守法律和纪律红线。对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权力,要按照公权力的要求谨慎行使,防止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对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形,要依法严格限制适用,避免使之常态化,确保检察权严格运行在法治轨道上。同时,在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既是诉讼参与者,又是诉讼监督者,而且还是诉讼权利的救济者,三重身份合一,负有特别重要的责任,这体现了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监督机关的充分信任。检察机关要不辱使命,堪当重任,切实践行客观公正义务,严守客观中立的立场,以“法律守护人”的角色,履行指控犯罪、监督诉讼的职责,切实以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为目标,既坚决依法追究犯罪,又严格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这也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正人先正己,用比监督别人更高的标准来监督自己,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违法情形,赢得法律监督的公信。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的基本价值取向。检察机关只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才能满足群众的平安法治需求。
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立足批捕、起诉职能,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坚决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灵灵教”等邪教组织犯罪,突出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进一步强化信访接待工作,通过不断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倾听群众反映的涉及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并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自觉服从反腐倡廉大局,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突出查办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司法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要围绕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严肃查办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惠农资金发放等领域职务犯罪;要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严厉打击劳动就业、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反腐新成效取信于民。要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要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认真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探索对普遍性违法的类案监督措施,规范开展书面纠正违法。要积极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制度。要强化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大抗诉力度,以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以及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监督。要全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从严查处司法腐败。要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调查等有效手段,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以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情形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三、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想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必须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检察”新品牌,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宣传引导。宣传能增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监督,促进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检察机关要借助新闻媒体、“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加大检察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加强互动交流。只有走进群众中间,才能面对面与群众沟通交流,才能真正密切检民关系。要通过下访巡访、普法宣传、组织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要以执法办案信息为重点,不断拓展检务公开领域和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加强文书说理。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对法律文书撰写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要积极应对,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三个方面,大力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检察干警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水平,以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把事实说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把法律说透彻,真正让群众心服口服,传递公平正义正能量,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四、坚持从严治检,锻造过硬队伍
检察队伍素质是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水平的决定因素,也是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人才基础。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普遍面临着案多人少、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升、执法办案易受各方干扰的现实困扰。为此,必须在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按照“五个过硬”要求,着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政治立检。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队伍建设首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坚定信念。要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坚守职业信仰,强化职业责任,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自身防腐能力。
着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立足检察实际,明确实战导向,把能力建设作为紧迫任务,切实加强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效果,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为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执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不断强化自身监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对执法办案重点部门、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制订实施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的禁止性规定,严格规范对干警工作生活的日常管理。要为纪检监察部门察看办案现场、旁听法庭审理、组织案件回访等创造条件,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执纪问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总之,公正司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只有认真贯彻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不断提升自身严格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者、捍卫者职责,才能让司法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作者单位:单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