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民营经济发展 走出家族作坊式小天地
来源:齐鲁网 时间:2014-7-26 9:58:50
25日下午3时,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李娥通报山东省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等内容。
新闻发言人李娥在发布会上披露,7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民营经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了进一步繁荣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还将出台《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山东重大项目
坚持"四个并举"、做到"五个着力",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在工作思路上坚持"四个并举":一要坚持发展大中小微企业并举,既要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又要优选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努力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发展格局;二要坚持一、二、三次产业并举,按照"稳定优化一产、主攻调整二产、提升扩展三产"的思路,优化投资结构;三要坚持吸引外来投资和促进本地企业并举,在谋划吸引外来投资的同时,满腔热情地帮助本地民营企业破解发展瓶颈;四要坚持发挥国企优势和挖掘民企潜力并举,鼓励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山东重大项目,努力把"短板"补齐、做长。
在工作推进上做到"五个着力":一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清除所有制歧视;二要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和完善中介服务;三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消除体制性障碍和隐形壁垒,形成重商、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四要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出"家族式"、"作坊式"管理的狭小天地;五要着力扩大开放合作,充分把握承办全国工商联执委会暨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助推山东转调创投资洽谈会的机遇,搞好专业化对接,使更多更好的投资项目在山东落地生根。
支持民企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
突出"十个重点",努力营造国内领先营商环境。一要改善市场准入条件。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等领域,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允许民营企业跨地区自主选择与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各级部门在审批中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从事评估、认证等服务。二要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具备政策咨询、人员培训、融资担保、法律援助、商务服务等多种功能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小微企业采取钟点工、半日工、兼职工、临时工等灵活用工方式,鼓励个人灵活就业。大力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鼓励支持自然人通过网络实现创业。
三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等方式,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能源、交通、环境、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作(PPP)模式。支持民营企业全面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四要改善金融服务。制定和完善民营中小企业信贷扶持政策,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更多优秀民营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以及海外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大力发展私募市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探索成立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非公有制银行,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在各类转方式调结构资金的具体安排上,要公平、均衡地面向所有企业。要落实好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六要落实平等用地待遇。在土地利用和供应方面,保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七要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民营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给予同等资金支持。鼓励各类科研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八要引导和服务民营企业"走出去".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境外上市、跨境并购、研发合作、境外设厂、对外承包工程。
九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民办非营利机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建立起统一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加快推进机关文化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并落实地区、行业、企业之间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十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特别重视弱势主体的权益保护,依据立法精神维护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利,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制为企业
实施"六项举措",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民营企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服务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强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制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制为企业"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形式,允许转型后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对实质审批事项不变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允许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事项变更登记。
转型前后,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固定资产)划转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和免收交易手续费。对因"个转企"税负增加的,可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严肃查处滥用权力限制竞争案件
坚持"三个平等",确保民营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民营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使民营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省委省政府已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法查处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额外附加贷款条件、收取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搭售保险和基金产品等行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解决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的共享和公开。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民营经济的信用约束。
【责任编辑: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