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为还赌债诈骗百万元 潜逃半年终被抓
来源:齐鲁网 时间:2014-9-9 10:53:04
齐鲁网9月2日讯 (记者 张润泽 通讯员 杨晨)2013年1月,济南市中警方经侦大队接到某单位报案称,其单位人员邹某骗取他人钱财用于偿还赌债,在单位对其调查过程中,去向不明。
市中经侦大队立即受理该案,经初查得知:邹某,男,原系济南市某单位工作人员。因邹某有赌博的恶习,欠下了巨额债务。为偿还赌债,邹某虚构事实,一方面以单位名义与多人签订虚假工程合同,骗取预付款。另一方面以帮人安排工作为名,骗取财物。据了解,邹某诈骗得来的财物达到了100余万元。
受害人普遍反映联系不上邹某,刚开始是关机,之后就是停机状态。市中经侦大队专案组民警遂展开侦查工作,而如何找到邹某成为此案侦破的关键。
邹某社会交往广,结交人员复杂,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2014年,全市“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犯罪专项工作”启动,期间,办案民警对邹某案进行了反复梳理、分析、挖掘,并根据线索两去威海、三进山西,在市局有关部门和外地警方的支持协同下,于2014年7月5日成功将邹某抓获并押解回济。经审讯,邹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邹某交待,得知自己的违法行为败露后,先逃至威海半年时间,又逃至大同市某偏远山村,化名后以给人养猪为生。
2014年8月8日,邹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执行逮捕。市中警方现正在继续全力侦办该案,同时提示:如有被邹某诈骗尚未报案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到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62318288。
市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切勿盲目与冲动,在合同签订时应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以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责任编辑: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