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莘县交警两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一等管理水平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6-5-11 17:08:18
平安山东新闻网5月11日讯(通讯员 冯永华 ) 近期,山东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2015年度全省县级事故处理岗位和公路巡逻民警中队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鲁公通[2016]100号),莘县交警大队事故科、一中队被评为一等管理水平。
2015年来,莘县交警大队不断加大一线实战单位的管理力度,强化民警教育训练,全面提高执勤执法和为民服务水平,收到了良好成效。事故科坚持以规范执法活动为出发点,以提高执法质量和提升群众满意为目标,成立图侦追逃小组,严厉打击肇事逃逸犯罪行为,2015年辖区发生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实现侦破率100%,10起案例被聊城市公安局作为精品典型案例以简报的形式刊发。积极协调县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组成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常驻事故科,为事故当事人无偿提供调解服务,推行保险公司入驻参与调解,实行调解、理赔一条龙服务,350起事故双方具有争议的交通事故顺利调解结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简易程序事故快速处理权限下放到乡镇交警中队,方便事故当事人就近勘查、处理交通事故,实现了交通事故的快速出警、快速处置,推行了警官服务制度、事故受理回访制度、在事故处理大厅建起了等候区和便民区,及时回应群众的期待要求,架起了警民沟通桥梁。2015年,先后接处警4095次,依法勘查处理率100%。同时,通过有力线索,帮助县刑警部门、河南南乐、河北大名等地警方侦破刑事案件、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132起。
一中队地处省道齐南路、临商路交叉的朝城路口,是全县车流、物流中心枢纽,车流量较大,该中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紧紧抓住“基层中队勤务改革”这一交通管理创新发展的“牛鼻子”, 通过抓基层、打基础、树亮点,从软、硬件建设入手,逐步完善了中队车管、办案、服务、宣传等功能设置,全面加强中队的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事故预防、秩序管理、宣传教育、警务保障、绩效考核和内务管理等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突出在路面秩序管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恶劣天气应急处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化执勤执法和民警队伍管理六项重点工作中转变作风、提升执行力,及时准确地把上级指令传达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到每个节点,打造了以公安网为平台,合巡防抓获网上逃犯的亮点工作,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见警率、管事率,有力维护了辖区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