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检察院创建“痕迹管理”模式规范司法行为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6-5-13 15:39:13
平安山东新闻网5月13日讯(通讯员 李卫东 ) 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后,如何监督办理流程?日前,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创建“痕迹管理”模式,将检察环节案件办理过程中留下的每一个印迹,通过线上监控和线下督导,既强化办案质量和效率,又规范干警办案行为。
该“痕迹管理”模式,是指本院案件管理部门依托业务应用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检察环节办案程序是否依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和控制,对违法违规办案情形予以督促纠正的流程监控活动。
从案件管理办公室流程监控员金刚那儿了解到,前天,他例行进行网上巡查监控时,发现一起公诉科办案人追诉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但办案人自行录入嫌疑人受理信息情况。该行为违背了案管统一受案、统一录入、统一分流的原则,导致嫌疑人信息录入日期出错,追诉情况填写不明,影响到全院上报统计报表的准确性。他当即通知该科流程监控员小孙,要求查清原因,同时要求办案人立即删除自行录入的信息,及时将移送起诉意见书和案卷交案件管理部门重新受理、录入、分流。
正是网上流程监控员认真负责的监控和即时纠正,第一时间内解决了一起出现的问题。结案流程监控一方面在案件审结移送前及时发现问题,确保了办案系统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另一方面在监控的同时,对案件的程序性问题也进行质量评查。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刘春华介绍,“痕迹管理”模式,不单单是以往的审结监督、案后评查,而是以流程监控为核心,监为本,控为重,改为先。该工作模式遵循依法有序、过程留痕、预警为先、监督有力的原则,遵守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及时处理,有效规范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行为。
流程监控“痕迹管理”采取实时、动态的监督方式,坚持每日必查、每案必查、每月通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对于流程监控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多发问题,如法律文书存在错漏、不当或不符合规范的,程序性事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案件严重超期未办结的,连续、多次发生不当行为的不及时整改等情况,“重拳出击”绝不姑息。
案件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分别有一名流程监控员负责组织开展流程监控工作。定期组织流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由各部门流程监控员将本部门系统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反映给案管办流程监控员,同时将案件管理部门通报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本部门办案人。双方就监控到的问题案件交接实行点对点通知,具体案件实行一对一负责。问题案件整改反馈以三日为限,对于整改不及时的,整改无效的,案管将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并进行通报。
此外,案件管理部门将收集汇总的所有问题均登记到每日流程监控日志中,并将问题案件汇总到“痕迹管理”工作台账备案,持续追踪后续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各业务支线自行发现问题通报案件管理部门并寻求解决多达10余件次,共发现27件问题案件均得到有效整改。
痕迹管理的触角还延伸到公安与检察机关案件移交的对接点,为规范电子卷宗制作、使用工作,两部门共同制定的《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意见》,并举办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制作、使用培训,统一规范两部门的办案流程。
该院检察长翟慧格认为,流程监控实施“痕迹管理”模式,将案件办理从质量监督扩展到司法办案的全过程,有效避免司法办案过程中出现错误,真正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树立执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