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
二是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道德讲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重视对青年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加强干部职工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三是积极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市机关党的工作暨“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部署和“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强化老龄宣传、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老年文化建设、推进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四是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职工学习交流,不断健全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坚持周二集中学习日制度,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精通什么”的要求,采取调查研究、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鼓励和引导大家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适应新要求。
五是健全管理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及时查处“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法律常识教育,进一步普及《老年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执政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发生,确保内部关系和谐,党群干群关系融洽,无任何违法 违纪案件发生。
六是优化机关环境建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克服“庸懒散浮”现象。加强科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形成厉行节约,提高效率的工作机制,实现机关管理优化、环境优美、言行文明、服务优质。
七是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在全市老龄系统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创建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模范履职科室、爱岗敬业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创评活动。积极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关爱“老弱病残”,带头开展“孝行淄博——我先行”道德实践活动。经常到帮扶村和社会养老机构进行爱心帮扶活动。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大对帮扶村的帮扶力度,及时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派驻“第一书记”为契机,充分发挥老龄工作的优势,在“打造新家园,倡树新风尚,过好新生活,当好新农民”等方面,努力为扶贫村乡村文明行动的开展贡献力量,不断提高扶贫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助推乡村文明建设。
八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近一个时期机关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对于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扎实开展好贯彻落实全市机关党的工作暨“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走在前”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需要具有重要的意义。
九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全员发动、周密谋划、精心安排,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过程成为提高队伍素质、打造文明和谐集体的重要途径和载体。
十是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深刻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性,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当前机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做好各项老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各项工作协同并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为推进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十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夕阳红》报纸等发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相关知识,集中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和创建成效。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老龄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十二是强化督导,务求实效。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奖惩到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老龄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创建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圆满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