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9时许,三中队民警在202省道南黄路段执勤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鲁K159XX黑色轻型奥迪轿车,在接近执勤民警时突然加速,这一反常举动,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遂指挥其靠边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张某神态慌张,告诉民警驾驶证忘带了,民警随即将其带回中队进行网上查询。见谎言被戳穿,高某只好如实承认自己无驾驶证,并如实承认自己所驾驶车辆也是注销车。
原来,张某系山东郓城人,来文登做生意,两三年前买了这辆旧轿车,现在已到了报废期,他没有依照交通法规注销。他本来就没有考取驾驶证,平时经常跟司机练手,今天到南黄镇买货,因司机不在,心存侥幸自己无证开车,不曾想被民警逮个正着。依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驾驶报废车将被处以两千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无证驾驶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目前,报废车辆已被暂扣,此案正在依法办理当中。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