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法院 “一中心 四个室”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6-6-29 16:27:29
平安山东新闻网6月28日讯(通讯员 胡 杰 ) 金乡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成功地将解决矛盾纠纷的端口前移,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并于6月1日正式挂牌启动,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 降低了当事人诉累,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日前,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5起民事案件,接待案件当事人162人次。
一是认真学习,加强领会,形成诉调对接浓厚氛围。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深入领会上级法院以改革思维进一步加强先行调解和速裁工作的精神,快速形成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紧密筹备,多方协作,高效成立诉调对接小组。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的支持,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成立了县诉调对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出台了县《关于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诉调对接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健全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
三是成立 “四室”,整合资源,推动诉调对接建立高起点。按照省综治办、省高院意见,设立 “四室”,即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村两委人员等了解民情、熟悉法律、善于调解的优势,使其积极参与调解,形成以法院诉调中心为主导、镇司法所为依托,村(居)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大调解组织网络,通过整合各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促进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是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将诉调中心受理纠纷纳入法院日常案件管理,坚持诉前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全程、全面调解,引导当事人优先考虑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或者其他调解组织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按照规定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同时送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备案登记;双方当事人要求司法确认的,经法院审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的,法院及时出具司法调解书或者给予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法院审查,认为诉前调解协议内容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依法进行再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判;另外,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寻求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 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