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四轮驱动”,助力精准扶贫行稳致远。工作中,公检法司四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实现法律服务共享发展为宗旨,为贫困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专业法律服务,促进精准扶贫真正惠及全体贫困群众。区法院重点抓好涉及扶贫开发的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打击扶贫领域各类犯罪行为,保护涉农资金安全;妥善审理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涉经济领域案件,保障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审理好涉及农村低保户、困难户等资格审查认定、扶贫款、救济款发放等行政诉讼案件,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区检察院全面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对扶贫资金名称、政策依据、补贴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漏洞隐患,及时提出预防建议,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突出领域、环节和部位,加大查办和预防力度,保障各项扶贫脱贫措施实施;结合查办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认真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积极提出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风险防控的检察建议,配合发案单位整改落实。区公安分局着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建立健全治安联动工作机制,公安派出所对贫困村(居)定期进行电话询问、实地走访,对发现的治安问题,及时跟进整治;及时收集各类苗头性信息及违法犯罪线索,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对涉及扶贫工作的各类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打击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送安全下乡”活动,宣传各类警情及典型案例,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区司法局积极提供各类法律扶贫服务。对贫困村(居)每季度组织一次法治宣传,每年开展一次“法律体检”;定期对扶贫开发领域的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协助贫困村(居)建好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化解;设立贫困户法援“绿色通道”,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贫困村(居)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招商引资等需公证服务的,实行上门服务;推动贫困村(居)法治示范创建,构建和谐村(居)关系。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