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法院:“一二三四”工作法破“家事难断”困局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6-7-22 15:34:56
平安山东新闻网7月22日讯(通讯员 衣春霖 ) “你还记得婚礼的浪漫幸福吗?你还记得孩子的纯真笑脸吗?你们的未来,孩子的未来,你考虑清楚了吗?……”这是在牟平法院家事审判庭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庭前观看的教育片,在这里,法官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感情的修复,改变以往家事案件诉辩对抗式的审理模式,破解“家事难断”困局,这也是牟平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努力的方向。
配备一支专业队伍,提升家事审判水准。
今年,牟平法院率先成立了烟台市首家家事审判庭,将家事案件从普通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专门审理离婚、赡养、抚育等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牟平法院院长闫青利介绍:家事案件非常特殊,涉及感情、亲情等因素,具有鲜明的血缘、亲情特点,更需要温馨的氛围来化解。仅凭一纸判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因此,确定合适的人选,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专门负责家事案件的处理很关键。经过层层筛选,今年3月份,组建了都皓怡法官工作室,负责审理全院家事案件。
设置“两步走”程序,增强家事审判柔性。
实行家事案件调解前置,用调解的方式缓冲矛盾,消除对抗,弥合亲情。设立诉前调解室,聘请一名退休的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担任诉前调解员,负责家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为群众细算风险账、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适用情法双重干预的方法进行调解,让一部分家事案件无需立案即时化解。
建立三个特有制度,倾注司法人文关怀。
设立离婚案件冷静期制度,让双方充分考虑婚姻存废问题,避免冲动离婚的发生;设立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财产状况,有利于公平处理离婚夫妻的财产;设立人身保护令制度,受家暴的当事人在提供伤情照片、医院病历、接警或出警记录等证据的情况下,由法官根据情况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与公安、村居委员会协调执行。
援引四类社会人员,形成纠纷解决合力。
近日,牟平法院举行“四员”聘任仪式,从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司法局、电视台、党校、团委、妇联等部门聘请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或心理学知识的基层工作者,担任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观察员、心理疏导员,从事家事案件调解和回访、家庭状况调查与分析、父母子女情感亲疏观察与分析、情绪异常的疏导与矫治工作,引入社会力量提升家事纠纷解决合力。
“法官比较善于处理‘死亡婚姻’引起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而面对‘危机婚姻’,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更能发挥情感疏导作用,有效填补家事审判在情感问题处理上的不足。”都皓怡法官说。在处理离婚等家事案件过程中,法官认为当事人需要进行心理辅导的,将其引导到“绿洲”心理疏导室,借助优质心理专家资源,共同缓解当事人的激烈对抗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以互相尊重、理解的方式经营家庭关系,将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寓于心理疏导中。
牟平法院自推行新的家事审判方式以来,已结各类家事案件261件,调解率达92.3%,有效破解“家事难断”困局,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