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法院三三机制清理积案效果好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6-9-22 17:15:53
平安山东新闻网9月22日讯 自6月份以来,牟平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精准以力、务求实效的原则,针对一年半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62件进行调研,发现主要有以下成因:一是案件基本事实的查明需要进行鉴定,而鉴定本身又相当复杂或者鉴定周期较长,甚至出现重复鉴定、无法鉴定的情况。二是案件以其他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也迟迟无法审结。三是案件系辖区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纠纷案件,影响较大,受到多方关注,需要由政府主导协商解决,如涉及在方政府、历史遗留问题等纠纷。四是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缠诉闹访严重、未判先访。针对以上未结案原因针对以上未结案原因,牟平法院采取“三三机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截至目前共清理积案35件。
一是“三明确”机制,责任分解到位。结合清理积案情况,院党组将工作任务、措施、责任分解到人,主要做到三个明确,统一报备案。即:明确办案任务,要求承办人明确开庭时间、鉴定时间、结案时间等期限;明确措施,要求承办人针对如何尽快审结承办的长期未结案件制定相应的措施、方法、审理方案,撰写审理报告;明确责任,实现层级负责,承办人对长期未结案负直接责任,庭长负督办责任,院长负领导责任。
二是“三跟踪”机制,即时管理到位。成立院长、分管院长和庭长三级督办小组,层层跟踪督办,层层推进。院长跟踪督办,主要针对全院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专门督办,对于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年人次。分管院长跟踪督办,主要针对本人分管的各业务庭室审理的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专门督办,对于工作进行不力的法官约谈共15人次。庭长督办,主要针对本庭审理的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专门督办,对于结案件难度大的案件约谈双方当事人和律师以及鉴定机构负责人,共约谈48人次,协助做好承办法官实时把握案情,遇到障碍及时解决。
三是“三通报”机制,压力传导到位。运用审限监督制度,职能部门定期对审限进行监督通报,每周发布审限警示,对审限少于1/3的案件和不足十天的案件分别进行催办和警示,防止出现边清边积现象,每月发布审判管理动态分析,对当月新增和已结长期未结案进行汇总,每季度发布一次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明细表,对于规定期限内未结案件,则由层层汇报原因,做到从上至下心中有数,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度,重大、敏感案件和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以及涉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案件由分管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全院统一印发,推进长期未结案清理。建立业绩评价通报制度,对因承办人主观怠工造成的长期未结案件,依据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部门考核进行扣分,并取消该承办人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对完成清理积案目标的部门在考核时进行加分,每月将清积和考核情况一起全院通报,作为年终评优评先优先依据。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