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线”即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和一般控制线,核心退缩线指以海岸线为基准,除特定开发活动外,禁止或限制建筑活动的界线;一般控制线指为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密度、体量和容积率等而划定的界线
“两区”即核心退缩区和一般控制区,海岸线与核心退缩线之间形成海岸建筑核心退缩区,核心退缩线与一般控制线之间形成海岸建筑一般控制区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实施山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加强海岸带和沿海生态系统保护。《通知》明确山东省划定“两线”“两区”加强海岸带管控,核心退缩区内除准入项目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
海岸带是海洋与陆地交互地带,受海岸带区域开发强度的不断加大及海岸侵蚀、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影响,海岸带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受到威胁。为强化海岸带保护,山东省划定“两线”“两区”,为开发与保护工作划出边界。
“两线”即海岸建筑核心退缩线和一般控制线,核心退缩线指以海岸线为基准,除特定开发活动外,禁止或限制建筑活动的界线;一般控制线指为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密度、体量和容积率等而划定的界线。“两区”即核心退缩区和一般控制区,海岸线与核心退缩线之间形成海岸建筑核心退缩区,核心退缩线与一般控制线之间形成海岸建筑一般控制区。适用范围为山东省管辖大陆海岸线向陆一侧的海岸带区域。
在“两线”的划定办法上,《通知》明确核心退缩线按照“基础退缩距离划定 特定要素修正”方式划定,首先根据不同海岸线类型确定基础退缩距离,然后利用滨海道路、沿海防护林、亲海空间、海洋灾害影响、自然保护地等特定要素修正基础退缩距离,形成核心退缩线。结合山东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现状,确定海岸线向陆一侧1公里距离的界线为海岸建筑一般控制线。核心退缩距离小于1公里的,划定一般控制线;核心退缩距离大于等于1公里的,不划定一般控制线。
核心退缩区内,除军事、港口及其配套设施、安全防护、生态环境保护、必要的市政设施、必需的旅游观光公共配套设施和经国家、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特殊项目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确需在核心退缩区内开展准入建设活动的,需经科学论证评估后开展,原则上不得占用自然岸线;划入核心退缩区的村庄区域,新建、改扩建建筑物要在村庄建设边界内,严格控制村庄规模;对核心退缩区内合法合规建筑进行改建时,要科学论证,不得扩大规模,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
对核心退缩区内已有建筑物进行分类处置。对已取得合法手续的建筑物,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严格评估,依据对生态环境和城市风貌的影响程度确定是否予以保留或拆除修复,同时开展“负面影响”建筑物的评价工作;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筑物予以拆除,并开展整治修复工作。核心退缩区内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尚未建设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实施,确需实施的,要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强化体量管控。
一般控制区内,新建、改扩建建筑物应控制建筑高度、密度、体量和容积率,依据生态环境和城市风貌的要求加强空间规划的管控,保护好海岸带地区的天际线、山际线、海际线和景观视廊。
根据《通知》,山东省实行“三级分工”推进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落地。沿海各市人民政府是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与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辖区内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的指导和备案管理。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