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驻点监督是山东创新安全治理模式的一项重要探索,目前开展已满一年。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发挥好驻点监督强化行业监管、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效用,下一步我省将推行省市县三级分级驻点监督,并按照企业安全状况展开分类监督。
据介绍,目前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共有10871名监管人员在9807家企业开展驻点监督工作,累计督促企业整改问题隐患46.3万项。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问题解决直通车”制度,驻点监督人员发现问题或隐患后,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对重大隐患直报派出单位,提请启动执法程序,督促企业按时整改。
对安全生产进一步采取分级分类驻点监督,主要在于解决目前驻点监督中存在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驻点企业选择不精准、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等问题。省市县三级实施分级驻点监督,相关部门在向企业总部、单位派驻人员时,可直接选取其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驻点,上级部门已派驻的,下级部门不再派驻,避免交叉。同时,全省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评估状况分A、B、C、D四个等次确定安全等级。对安全管理状况好的A、B类企业,实行综合、定期派驻监管;对安全管理状况较差的C、D类企业,实行常态化专人驻点监督,企业安全等级不提高,驻点监督人员不撤回。
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将对全省驻点监督情况开展一轮专项督导,对专项督导发现的驻点监督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通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