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邹艳:她是59名未成年犯的“法官妈妈”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6-4-27 16:59:35
平安山东新闻网4月27日讯(通讯员 刘国军 ) 邹艳是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长年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她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温情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的未成年人,打造出一片“蓝色纯净”的成长天空,被未成年犯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那是缘于我心中的一个承诺,未成年犯很多是因为年幼迷途,如果有人能指引他们走回正途,他们就会拥有明亮的人生,成为对社会有用、对家庭朋友有爱的人,而如果在他们偏离轨道的时候没有拉他们一把的手,他们就会越滑越远,不止辜负了自己的人生,也会成为家庭、社会的瘤子,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
只要方法得当,未成年犯就会早一点儿回到正道
未成年人王某、张某为哥们儿义气在芝罘区一家网吧外将人打成轻伤,分别被芝罘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案件判决后,邹艳定期对2位未成年人回访帮教。
日前,邹艳与鲁东大学教育科学院心理学博士孔海燕在芝罘区法院青少年心理咨询室,分别和王某、张某交谈,了解他们近期的情况,进行心理测评。在沙盘体验室,邹艳和孔海燕教授分别与两个孩子进行沙盘游戏,通过俩人摆放的玩具模型,洞察他们的内心世界,为制定心理干预方案打好基础。
随后,两名未成年犯开始了音乐理疗,伴随着美妙的音乐,邹艳和孔海燕博士用舒缓的语言引导未成年犯走进宁静的大自然,放松身心,缓解焦虑情绪,释放心理压力。“青少年犯罪往往源于某些不健康的心理因素,如果善加引导,这些迷途的孩子大多能摆脱犯罪留下的阴影,重新走上人生正轨。定期回访帮教是挽救未成年犯的有效途径,只要方法得当,未成年犯就会早一点儿回到正确的道路上。”对于每起青少年案件审结后,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都要进行多次回访帮教,耐心倾听青少年犯的倾述,帮助心理疏导,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给家长提出实用有效的建议,全力帮助未成年犯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为此,邹艳也常常被许多“迷途知返”的未成年犯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妈妈”。
为让失足孩子走回正途,她跟踪帮教一年
自从2013年,芝罘区人民法院首次将心理干预机制引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少年法庭庭长邹艳就一直为走错路的孩子找正确方向,并孜孜不倦地奉献着爱心和热心,有时为一个未成年犯,她可以进行长达一年的跟踪帮教。
家住芝罘区、今年18岁的小张早早辍学,在社会上结识了一帮哥们。年少的他在哥们的教唆下多次吃“霸王”餐、到偏僻小店抢烟,还将不认识的少年捅成重伤。考虑到小张不能够正确明辨是非、情绪焦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大,少年法庭决定对小张采取“审判、教育、感化、挽救、改造”的心理干预帮教工作,促使小张认识自身错误,改过自新,重新走向社会,避免再次犯罪。
邹艳了解到,小张在9个月大时母亲被害身亡,父亲一直未再婚,小张跟爷爷长大。平时在外打工的老张对小张教育方法简单,缺乏沟通交流。了解了小张的家庭背景,分析了小张犯罪的原因,根据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特点,针对小张不健康心理,邹艳和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王丹制订了心理干预方案以及监护人教育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找出小张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之有效的挽救措施和计划,以帮助他能改过自新,健康回归社会。庭审前,邹艳与王丹共同对小张进行了心理疏导,缓减小张的心理压力。庭审中,征求监护人同意后,王丹全程参与整个案件的庭审过程,及时掌握小张的心理变化。王丹对小张做出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评估,为法官准确量刑、选择恰当刑罚执行方式提供参考。
宣判结束,帮教并未结束。邹庭长与王老师查找到小张犯罪是缺乏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和焦虑情绪导致,决定对小张进行为期一年的回访帮教,力争从根本上截断犯罪的“因果链”,促成小张形成健康人格后完全融入社会。通过进一步心理治疗、引导,小张表示要彻底改变目前杂乱无章的生活现状,并打算将来当一名列车长,有机会带着父亲外出旅游,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让父亲能度过一个安祥的晚年。法官和心理咨询师欣喜地感到小张正逐步回归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看到了他改过自新的勇气和向善的决心。
由于干预措施得力,小张变化很大,一个月后,法官再次回访,他主动与法官打招呼,人变开朗了,心理专家进一步对其跟踪干预数月。2015年年初,老张高兴地打电话告诉法官,小张已成为烟台某职业学校的一名学生。当年4月份,邹艳和王丹再次见到小张时,明显感到他已经变成了一个阳光、懂事的少年。交流中,邹艳明显感到小张不再以自我为中心,懂得关心别人了。
处罚不是目的,帮助和挽救才是目的
多年来,少年法庭一直坚持定期回访,了解失足少年的思想状况,传达新的法律知识。“处罚不是目的,帮助和挽救才是目的。”邹艳用了一句很温情的话谈了她对未成年犯的看法,“在法官的眼里,他们就是走错路的孩子,对过去的错误的深刻认识应该是以后前进更大的动力。”为了更好地帮助这些走错路的孩子回归正途,更好地了解未成年犯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邹艳还特地系统地学习了心理学,如今是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同时,邹艳注重创新思维,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将心理干预机制引入对未成年犯的审判、帮教工作中。在邹艳的建议下,芝罘区法院专门建成了“青少年心理咨询室”,占地120余平方米,分设预约等候、沙盘体验、音乐理疗、心理咨询等功能区域,在全省法院首家引进“心理测量软件”与“音乐治疗系统”,为更科学地做好未成年心理干预工作提供了常设场所。
此外,芝罘区法院借助高校教学资源优势,与鲁东大学教育科学院合作,建立“鲁东大学应用心理学教学实践基地”,携手对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治管理进行研究。邹艳法官会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刑事处罚上坚持宽严相济,对未成年犯坚持“给出路”的政策,慎重定罪,下限量刑,并大胆适用缓刑,为犯罪的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据悉,3年多来,在芝罘区法院心理咨询室,邹艳先后运用心理干预机制59次,转化和矫正未成年被告人55人,对1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干预和疏导,开通了“爱心妈妈心理热线”,先后为160余名未成年被告人和被害人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接受电话咨询320余人次,成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窗口。
没有从不闯祸、从不做错事的孩子,预防比挽救意义更大
“没有从不闯祸、从不做错事的孩子,如果能够事先做好预防工作,那要比等他们触犯了法律再去挽救意义更大。”邹艳常说。在坚持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干预、定期开展青少年犯心理辅导和帮教活动的同时,邹艳还在烟台市区的学校里忙碌着义务授课,先后担任了烟台双语实验学校等多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针对各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采取编写法律故事、组织模拟法庭、让学生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因材施教、寓教于乐,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了学生们明辨是非和自觉抵制外界不良诱惑的能力。她不断扩展法制宣传教育范围,把在校大学生和青年官兵也纳入了教育范围,力求法律宣传教育不留死角。
4月7日,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邹艳为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600名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邹艳庭长结合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用生动朴实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道理,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引导同学们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了同学们法制意识。授课结束后,邹艳还与同学们现场互动,认真解答同学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了师生们的欢迎。
芝罘区法院院长王桂一介绍,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邹艳多年来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她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将心理干预机制贯穿于“教育、感化、挽救”整个过程,实现了审判工作与青少年犯罪预防、转化、矫治的无缝对接。在全省法院率先运用“心理测量软件”与“音乐治疗系统”,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干预。同时,在邹艳的倡导下,芝罘区法院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办公室,为芝罘区的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共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共有2万余人接受了法制教育,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