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青州市检察院坚持“三化”运作 助力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工作见实效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6-9-11 9:22:50
平安山东新闻网9月11日讯(通讯员 刘来艳 胡坤 ) 近年来,青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工作,坚持以规范案件监督程序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知情权为抓手,积极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推进和多样化活动,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5月11日,省院调查组到该院检查评估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予以充分肯定。
一、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监督到位。一是规范选任管理工作。坚持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联系,在确保选任广泛性和审查严格性的基础上,积极配合青州市司法局完成了青州辖区内董崇岭等9名人民监督员的重新选任工作,其中上届留任2名,新任人员7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名,仅占22%,确保了选任工作的民主性,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和素质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工作规定(试行)》,按照省市院部署,通过多次与青州市委统战部联系沟通,提出聘任意向和具体要求,并进行严格审查,在潍坊市基层院中率先完成了首届7名特约检察员的聘任工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规范监督程序。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正式运行为契机,积极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工作中,对存在拟撤案、拟不起诉、拟维持原逮捕决定“三类案件”的,及时要求业务部门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确保不出“漏案”情况。为了使人民监督员更深入了解监督案件信息,要求案件承办人一方面汇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另一方面也要汇报犯罪嫌疑人日常表现、悔罪表现以及与受害人达成谅解情况,以保证监督评议质量和效果。2013年,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张有旺涉嫌介绍贿赂一案,通过网上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提请市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进行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规范服务保障。将法律政策研究室作为开展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的日常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联络、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制定《人民监督员工作程序规范》、《特约检察员工作规定》、“两员”年度工作计划等,确定重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全力抓好落实;在控申大厅悬挂人民监督员制度和9名人民监督员的信息内容,方便上访群众及时了解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十一种情形”;同时设立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室,为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二、加强制度化推进,确保监督透明。为促使人民监督员及时掌握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该院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让人民监督员及时了解案件办理步骤和环节,保障其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建立查阅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制定《关于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的暂行办法》,明确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建立程序,每季度末由研究室协调自侦部门、案管部门、行装部门提供职务犯罪案件数据并登记造册,对职务犯罪立案情况、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扣押财物的保管、处理、移送、退还情况及刑事赔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类登记,确保台账记录规范准确;今年4月27日,该院邀请夏永军等5名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查阅了2015年以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和卷宗。二是建立监督事项告知机制。省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该院研究室及时向各相关办案部门传达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制度的内容,引起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明确责任并分解到每一名办案干警,要求案件承办人将告知程序贯穿于案件办理过程中,按规定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其告知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使犯罪嫌疑人知悉后签署《人民监督员事项告知书》并附卷,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三是建立庭审监督评议机制。制定《关于建立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庭审监督评议机制的实施办法》,设计庭审监督评议表,通过邀请“两员”全程参与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过程、为出庭公诉人打分评议等活动,对公诉人出庭公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同时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自侦案件的监督范围延伸至庭审阶段,防止有证不举。2015年以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监督庭审3次,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开展多样化活动,确保监督主动。一是积极开展“两员”联系派驻检察室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派驻检察权,推动派驻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该院在进行认真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对派驻检察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式,确保这种延伸的检察权能够公开透明行使。2013年以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视察监督派驻检察室6次,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和完善基层法律监督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两员”定期座谈活动。为保障人民监督员及时了解掌握检察工作情况,坚持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全面通报各项检察工作,检察长亲自参与,当面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调动了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2013年以来,先后就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察信息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召开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座谈会11次,开展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业务培训2次,发放征求意见函40份,征求意见和建议32条,及时调整了工作重点,弥补了工作不足,使检察工作更加精准到位。三是积极开展宣传调研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两微一端”等各种媒体,以及依托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宣传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工作,在青州检察微信公众平台上设立了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栏目,建立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微信群,刊发人民监督员职责等相关知识,在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上及时宣传该院组织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活动,使公众及时了解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的进展及成效,并为每一位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订阅了报刊和杂志。同时,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通过召开年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积极探索监督内容和途径,推动该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 王倩】